时间:2019-04-11 浏览量:5362
开启连续好几周的培训,培训结果反馈发现各企业对高企认定工作理解程度不一,存在很多企业连高企的基本概念和条件多没仔细看。利用节后的中午忙中偷闲理了这一篇“一文通”(对高企办法和指引比较熟悉的直接跳到八和九、十阅读),能全部看完且理解的,你也会成为做高企材料的高手。感觉好的多点已看和留言反馈,要不然没反馈也不知道写的是否适用。
一、高企认定的好处
(一)显性利益
1、税收优惠:所得税25%——15%
其他政策性优惠(创投投资等)
2、政策补助:地方性的高企政策补助
3、亏损结转10年
(二)隐性利益(更重要)
1、规范研发更利于获得加计扣除优惠
2、优势或前提条件:参与某些项目申报或招投标、采购等的前提资质条件、上市时有优势。
3、企业提档升级:全面规范企业的研发、财务、成果转化、产学研等行为,是企业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组织管理强的象征。
二、高企认定和所得税享受依据
(一)高企认定依据
1、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
2、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16〕195号) 。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高企认定办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高企所得税享受依据
1、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注: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注: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7年版)序号37。
三、高企认定管理部门组织架构
四、高企定义和认定条件
(一)高企定义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高企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高企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一般5个专家组成,其中至少一个是财务专家)。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四)流程图
六、高企评定分数构成
(一)知识产权(≤30分)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1、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2、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3、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4、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5、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6、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三)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四)企业成长性(≤20分)
七、高企获批后企业义务
(一)高企发展年报
高企办法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二)重大变化汇报
高企办法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其他管理需要
科技部或各省科技厅规定的其他一些日常高企报表(例如科技部的火炬高企年报、各省的季报或月报之类)。
八、高企认定后的税收享受
(一)认定当年开始享受
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二)预缴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九、高企认定理解与目前现状分析
(一)创新活动与高企材料
(二)高企评价材料与工作推进表
(三)认定高企后如何做好各部门的规范
高企认定是“企业创新体系”认证和规范,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和高企认定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
1、企业管理部门:应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三年科技创新规划。
2、研发部:①编写年度研发任务文件,编写项目立项书,定期做好中期报告或绩效报告,项目完成及时做好验收,实现转化了做好能体现项目技术先进性的非标检测报告。满足专利申请条件的及时申请专利;②年初确定科技人员及负责项目上报财务部。③做好成果转化,对已转化成果做好产品的检测、认证、资质证书。
3、财务部:①核算清楚研发费用并归集到相应报表科目,建立研发费辅助账,按月或季统计研发费占比。②建立高新产品收入二级科目,按季度统计高新产品占比; ③ 委外开发或支付临时聘用费用、各种奖励要做好佐证材料保存。
4、库管:分项目建立研发用耗材领用单;分产品(高新产品)入库单、出库单。
5、人事部:①企业员工档案要建立齐全。②科技人员要求集中或单独建立档案管理,花名册上要注明学历证书、身份证号、工作岗位、职务及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等详情。 ③兼职人员做好工作天数统计,做好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并在合同上明确年工作时间。④取得每个年度12月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市场部:①高新产品开具发票尽量用高新产品全称;如使用产品统称也尽量做好背书。②注意收集用户使用等有关产品反馈报告。
十、高企认定材料整理
(一)常见问题
1、高新产品与知识产权的关联性、支撑性未讲清楚。
2、研发项目流程不完善,逻辑不强,主要研发项目非聚焦申报领域。
3、项目与成果转化概念理解错误,导致项目拆分过细,单个项目研发投入非常少。部分项目的创新性和佐证材料不足。
4、产品所属技术领域不符合高企领域或属于高企办法中该领域明确禁止内容。
5、所阐述的关键技术与领域不对应。
6、专利只有新颖性但是无产业化可行性和经济性。
7、受累于两个增长率得分均为0,导致80分起步,总分不够。
8、人员平均工资和科技人员平均工资不匹配、人员核算方法有问题。
9、相关制度文件的有效期已截止(特别是产学研协议)或制度文件明显照抄别的公司等,但依旧放上去导致扣分,总分不够。
10、财务状况恶化,专家对企业延续性存在存疑。
11、年度、专项、纳税申报表等主要财务数据(审计报告三表、专项报告(高品收入、研发投入表)、纳税申报表中(A100000、A101010、A104000、A105050、A107011、A107041、A109010))前后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说明。例如研发费用、收入、管理费用、数据在不同报表中的上年度和年末值。
12、总收入口径不准确,分支机构未纳入,子公司纳入,销售收入口径不准确。
13、材料漏传、错传、不清晰,缺页少章。
14、同一份纳税申报表出现版式明显不一致或涂改。
15、专项审计报告非规定模板,导致信息披露不全。
(二)常见材料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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